知识专栏 | 专利申请流程及所需文件

创建时间:2021-07-26 10:10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专利申请的流程。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


 

 

从以上两个流程图可看出,由于发明专利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申请的流程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流程复杂,且周期也比较长。

 

专利申请文件

一项发明创造,必须由有权申请的人以书面的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这些以书面形式或国家产权局规定的其他方式提交的材料称为专利申请文件。

申请不同的专利类型,申请的流程不太一样,需要的申请文件也有些差异:


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外观设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色彩保护的还应提交彩色和黑白图片或照片,各一式两份。如果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作用

专利申请文件是一种法律文件,其作用主要有五个方面:


 

  • 启动专利局对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请求书)。

 

  • 向社会充分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使其所属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施(说明书)。

 

  • 阐述申请人对该发明创造所要求的的保护范围(权利要求书)。

 

  • 专利局根据申请文件记载的内容进行审查,是审查的原始依据(权利要求书、说明书)。

 

  • 专利批准后的授权文件是判断是否侵权的依据(权利要求书)。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的介绍 专利申请文件中较为重要的三个文件:权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


一、请求书


请求书是申请人向专利局表示请求授予专利权愿望的一种书面文件,由其启动专利申请和审批程序。文件形式为表格形式。


二、说明书


专利说明书是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结构、技术要点、使用方法等作出清楚、完整的介绍,它应当包含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法等项目。


专利说明书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点要求:

1、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需要创造性的劳动就能够实现再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必要的时候应当附图。


2、认真把握说明书的具体内容。专利说明书是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具体说明,是专利申请文件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其撰写的好坏直接影响专利申请的效果。同时,说明书又是申请人向社会公布其发明创造的重要法律文件,其撰写的内容直接影响到专利的保护程度。

说明书是专利申请最基本的文件,也是最长的部分,它将发明创造的内容完整的予以说明,并对权利要求确定的保护范围进行支持和解释。其具体作用如下:

 

  • 充分公开申请的发明,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从而对科学技术发展作出贡献。

 

  • 提供有关发明创造所属的技术领域、背景技术以及发明创造的具体内容,是专利局进行审查工作的基础。

 

  • 作为审查程序中修改的依据。

 

  • 侵权诉讼的时候解释权利要求的辅助手段。

 

  • 作为可检索的信息源,提供技术信息。


三、权利要求书

专利申请权利请求书又称权利要求书,是以专利申请说明书为依据,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并简要地写出要求专利保护范围,并在一定条件下提出一项或几项独立的专利权项。

权利要求的主要作用如下:

 

  • 权利要求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过程中起到纲领性的核心作用。

 

  • 权利要求的载体和说明书、请求书三位一体,构成三个必要条件,对确定申请日有决定性意义。

 

  • 权利要求可以起到意向书的作用,主要表达请求人请求国家保护以及占有其保护范围的意向。

 

  • 权利要求书对发明的性质起到自我判断作用。

 

  • 对审查员而言,权利要求书起到了指令性作用,是分类审查员进行IPC分类(International Patent Classification,目前国际上通用的专利文献分类和检索工具,为各国所必备)的主要依据,也是实质审查员实质审查工作的基本出发点,也是代理人答复审查意见的立足点。好的权利要求书可以起到加快审查的作用。

 

  • 进行实质性修改的权利要求书,有延续实质审查程序的作用。(实质性修改:指对发明保护范围等实质内容的修改)

 

  • 批准后的权利要求对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决定性作用。国际上对确定保护范围有两种倾向,一是美国为代表的周边制,就是用权利要求文字部分所划定的保护范围进行圈定;二是以德国为代表的中心制,就是以权利要求所表现出来的技术内容划定保护范围。我国吸取了上两者的一些有意之处,取长补短,进行保护范围划定。

 

  • 专利无效诉讼中,权利要求书是无效的对象,无效请求的理由和论证都必须围绕权利要求而展开

 

  • 侵权诉讼中权利要求是划定被告是否侵权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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